| 社区养老机构接入协议 |
(测试用,非最终使用版本) 甲方: 乙方: 经协商甲乙丙方达成协议如下: 一、甲方雇请乙方护工为做居家护理工作,护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/天,甲方向丙方预缴纳押金_____人民币/元,服务费___人民币/天。结算时多退少补。先交费后用工,每周前48小时内缴纳下一周的费用。护理费用随被护理人的自理程度变化而变化。 二、护工服务内容: 1、协助被护理人日常饮食起居、根据身体情况进行饮食指导,房屋、服装、床单位等的清洁。陪同活动以及被护理人需要的其它事项。观察被护理人的情绪变化向家属汇报,以及需要较专业的护理内容。 2、卧床者的褥疮预防。 3、家属能做的康复训练。 三、甲方权利和义务: 1、有权家督护工按工作质量、服务内容工作,护工服务态度等不满意时可向培训中心申请更换人员。 2、按时交付护理费、餐费不得拖欠。 3、尊重护工的合法权益及人格,不得辱骂护工,不能强迫护工做无法完成的工作及有损护工人格事情,不能强迫护工做协议服务内容以外的事情。 4、不能私下和丙方所派护工达成交易。 5、工作结束时对所雇护工做出满意度评价。 四、护工权利和义务: 1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,出现被护理人员及自身人身安全事故、财产损失等自行负责。 2、认真负责,视患者如亲人,宽容大度、不与患者争吵,尽自己所能为患者及家属排忧解难。 3、有权要求按时给付护理费。 4、不得私下和雇主交易,如有发现,丙方有权扣除乙方工资 五、丙方权利和义务:负责甲乙双方之间的工作联系,监督检查护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,收集多方面对护工满意度调查信息,不断改进工作;为护工代领(催缴)护理费等费用。 甲方签字: 手机: 乙方签字: 手机: 年 月 日 |